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為了進一步落實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”的方針,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護工作,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,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,為全校師生營造安寧的工作學習環境,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,現制定門衛安全工作職責要求如下:
⑴堅守工作崗位,認真做好值勤記錄,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。要勤巡查,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。
⑵放學后,走讀學生進出校門,及時詢問、檢查,住宿請假學生若無班主任簽章同意,不得讓任何學生外出;對遲到學生要進行核實登記。
⑶對來學校參觀、考察、視察、檢查的領導和教師要熱情引導進出校門,做到有禮有節,并及時向辦公室匯報。對家長、客人及其他人進入校園辦事要認真詢問和登記,實行校內電話聯系制,核實并獲準許后方可讓其進入。堅決杜絕商人、閑散人員進入校園,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。上課時間勸阻家長不得進入校內,有急事確須進入必須請示有關領導批準后放行。
⑷督促師生進出校門時自行車須下車推行;做好教師自行車管理工作,須擺放整齊,嚴禁學生停放。制止與;顒訜o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。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,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出門。
⑸做好重點時段(放學)師生進出校門的疏導工作。做好門口的治安工作,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衛、安全等情況,及時處理并報告發生在校門口的突發事件。對需要緊急處理的重大事件,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妥善處理。
⑹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,自覺做好維護工作,發現有異,F象及時報告總務處及時處理。
⑺對學校領導交給的安全任務,不得拖延,不得拒絕,不得由其他人代替,要不折不扣地完成。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衛工作的安全檢查,實事求是地匯報有關工作,不得隱瞞、謊報。
⑻要注意個人素質形象,做到文明守崗,禮貌接待,處理問題要有禮有節,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。
⑼承擔臨時性安全工作。 |